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富源县位于云南省东部,地处东经103°58′37″—104°49′48″,北纬25°02′38″—25°58′22″之间。自古就是内地进入云南的交通要道,素有“入滇第一关”、“滇黔锁钥”之称,是云南东大门。富源县以丰富的资源而得名,素有“八宝之乡”的美称。境内不仅土地、水能、动植物资源丰富,矿藏资源更为丰富。富源县建制历史悠久,历史的岁月留下了大批珍贵文物古迹,有建于明朝的“山界滇域、岭划黔疆,风雨划云贵”的雄奇界关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胜境关;有由黔入滇较为完整的古驿道;还有大河旧石器时代洞穴文化遗址、文庙、魁星阁、亦佐古县城旧址、红军长征经过的“海丹铁索桥”、“富村革命烈士纪念塔”等。富源县辖8个镇、2个乡、1个民族乡:中安镇、营上镇、黄泥河镇、竹园镇、后所镇、大河镇、墨红镇、富村镇、古敢水族乡、雨汪乡、老厂乡。2001年末全县总人口658597人,国内生产总值21.83亿元,地方财政收入12036万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1590元,粮食总产238696吨。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.